新疆备考技巧

首页 > 国企央企考试 > 备考技巧

社会工作者考试辅导之离婚

互联网 | 2017-04-17 14:32

收藏

  2017新疆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发出,2017新疆公务员考试时间为4月22日,为帮助更多考生积极备考2017新疆公务员考试,新疆华图为你准备2017新疆公务员考试练习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加入2017新疆公务员考试交流群:526978126。最新招考,海量资料,在线网课,关注新疆华图官方微信(新疆华图:xinjianght)!

  1、离婚的形式

  2、诉讼离婚的条件。

  感情破裂,调解无效。认定感情确破裂具体标准:

  (1)配偶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

  (3)配偶一方因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5)其他原因导致感情破裂情况。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

  自愿离婚或协议离婚

  都自愿同意离婚,就子女扶养、财产分割达成书面协议。

  3、离婚夫妻财产的处理:

  在共同财产分割、共同拥有住房问题上,政策倾向于照顾妇女、子女利益和无过错一方。农村妇女离婚后不离开原村居住地,承包土地待遇不变。对于夫妻双方采用分别财产制,一方在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和协助另一方工作中付出较多义务,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另一方有给予经济帮助责任。

  4、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

  1)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双方都有抚养、教育等权利和义务。如果达不成协议,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2)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用。不直接抚养有抚养义务的,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3)离婚后子女探视。不直接抚养有抚养义务的,也有探望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则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则应当恢复探望权利。

  5、救助措施的规定。

  1)家庭暴力的救助。

  2)对被遗弃家庭成员的救助。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