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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公务员补录:什么样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

未知 | 2018-07-18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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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补录对象

  参加补录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招考简章》有关报考对象和招考条件规定且具备补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2.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3.报考职位补录1至2人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闱人选。

  报考职位补录3人以上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闱人选。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人选。

  以下人员不属补录范围!

  1. 已公示进入体检、考察的考生;

  2.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

  二、补录要求

  1.报名参加补录的考生,须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且须选择原报考职位所在同级或下级机关职位报考,不得选择原报考职位上级机关逆向报考。

  报名参加补录的人员原报考职位在区、地、县、乡各机关层级的考生均可选择监狱、教育矫治系统基层监、所职位报考。

  2.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笔试的考生可以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补录,也可以选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科笔试的机关职位补录。

  原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科笔试的考生,不得选择人民警察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笔试要求的职位补录。

  三、补录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7月20日10:00—7月22日18:00

  资格审查:7月25日10:00—18:00

  面试时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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