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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司法局招录工作人员公告

新疆华图 | 2019-04-08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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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塔城市司法行政工作需要,经市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及“就近”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年龄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2001年4月1日至1979年4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优先;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退役军人、熟练掌握办公软件者优先聘用;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公开招录范围:

  (一)已纳入财政聘用管理,合同期未满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曾被所在单位开除的;

  (四)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五)在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招录(聘)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六)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七)曾拥有海外国籍的;

  (八)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4月6日10时00分--2019年4月20日19时30分(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塔城市司法局(位于六合广场 塔地环保司法行政综合楼二楼)及各乡(镇)场、街道司法所(就近报名)

  报名联系人:韩国英 联系电话:6223743 15276995664

  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退伍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并需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2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如报名时提供的应聘资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塔城市司法局组织实施,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

  (三)体检

  体检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可在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四)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由塔城市人社局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五)公示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塔城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工资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工资4336.77元/月,其中缴纳“五金”1457.03元/月,绩效考核工资300元/月,取暖费141.67元/月。

  五、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塔城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三年一签,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续签下一年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工作任务分工

  (一)招聘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司法局)

  (二)组织人员进行面试试题命制(司法局)

  (三)面试考官、工作人员抽调(司法局)

  (四)聘用人员体检工作(司法局)

  (五)聘用人员政审工作(人社局)

  (六)公示聘用人员名单(人社局)

  附件:2019年塔城市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塔城市司法局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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