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事业单位招考信息

首页 > 新疆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2019自治区粮储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公告

新疆华图 | 2019-06-12 17:24

收藏

  根据《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目前笔试环节已结束。现将考试人员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对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6月14日

  上午10:30-13:30

  下午16:00-19:00

  三、资格审查地点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一)报考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息中心考生资格审查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246号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608办公室。

  联系人:苗老师

  联系电话:0991-2355240

  (二)报考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792号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第一实训楼210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91-7867667,7867610

  (三)报考新疆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考生资格审查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于田街227号新疆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206室。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991-5826081

  四、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个人详细竞聘简历、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岗位要求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满足笔试加分条件的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提供资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包括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获得加分的少数民族资格审查人员)。

  (四)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服务协议中有关服务期的要求,同时应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注明。

  (六)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上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或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报考岗位空缺的,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各位考生应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无法联系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按要求携带相应证件(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在截止时间内无法提供证件、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附件:

  1、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下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下载)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6月12日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