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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博院2020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公告

中国新疆人才网 | 2020-09-29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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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文博院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目前笔试环节已结束。现将考生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暨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30—19:00(北京时间)。其中:1001至1012岗位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在上午10:30准时参加资格审查,1013至1024岗位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在下午15:30准时参加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地点:自治区文博院三楼大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167号新疆艺术中心后楼)

  乘车方式:

  1.地铁1号线八楼站下车,向南622米即到(友好北路西侧);

  2.157路、302路、306路、3201路、518路、52路、536B路、917路公交车八楼站下车,向南100米即到(友好北路西侧)。

  四、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笔试考试《报名表》、《准考证》(1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详见附件2),表内应粘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学历的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资格的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考生,提供所在单位或人事主管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工作的考生,必须遵守服务协议中服务期限要求,并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加以注明。

  8.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证明”(附件3)。

  9.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考生,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其他岗位考生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10.无法提供符合加分条件证明材料的考生,将核减总分,重新进行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二)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1.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在截止时间内无法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而造成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应后果。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应诚实应聘,填写《考生承诺书》(附件4),并对自己所填报、上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不符,所提供相关材料不实等情况,将取消相关考生的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而使报考岗位入围面试人选产生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审查招聘岗位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含递补人员)均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要严格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安排,不得随意到非审查区域活动,资格审查结束后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停留。

  4.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应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

  0991-4531256(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

  0991-4597001(自治区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附件:

  1.自治区文博院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暨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

  4.考生承诺书

  自治区文博院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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