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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1第九师教育局事业单位第二次面向团场师直学校遴选公告

兵团九师 | 2021-12-23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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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拓宽和优化选人用人渠道。结合直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和工作实际情况,教育局计划从团场和师直学校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到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

  一、遴选原则和方法

  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宜,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计划

  此次遴选工作人员共计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九师团场学校和师直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党员优先。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4.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学历、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6.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工作经历、取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含试用期)以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10:00—12月31日18:00。

  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用人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填写《2021年第九师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

  2.报名人员材料需于12月31日18:00前,统一将《报名推荐表》、任现职聘任文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报教育局综合科。

  3.报考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资格审查

  教育局综合科对报考者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推荐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后,将审核结果反馈各学校,由其通知报考者资格审查结果。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待通知。

  2.面试采取见面谈话的形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教育局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遴选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教育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将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在面试、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教育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咨询电话

  师教育局电话:3384353

  附件:1. 2021年度第九师教育局从团场和师直学校遴选人员报名表

  2. 2021年第九师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第九师教育局

  2021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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