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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其中教师岗位采用片段课。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公布,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费用:40元/人,在面试前缴纳,由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20%+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相同的,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