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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疆事业单位联考(阿克苏地区)资格审查及面试等事宜的公告

阿克苏地区人社局 | 2023-06-17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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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审查、面试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1.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到3:1的岗位,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1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入闱面试。

  2.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笔试环节有缺考科目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查安排

  (一)资格审查时间

  7月8日—9日(每日10︰00-20︰00)

  递补时间:7月10日(10︰00-14︰00)

  具体岗位资格审查分组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地点

  新疆理工学院学术交流中心(详细地址:温宿县新城区稻香路217号,昌平街(建业街)与稻香路交汇处,温宿县温宿镇稻香路幼儿园斜对面;可乘坐19路公交车到达,由新疆理工学院东门学术交流中心宾馆入口进入)

  新疆理工学院-东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崇能路

  (三)资格审查要求

  1.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阿克苏地区)资格审查表》(附件2)由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如实填写,并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阿克苏地区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生源地相关证明材料(生源是指在当地具有高中学籍,并从当地考入各类高校人员,此类毕业生须提供能够证明高考前本人户籍在阿克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高中毕业证、户口迁移材料等);新疆生源按上述要求提供生源地证明材料;

  (2)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5)在新疆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未满且户籍不在新疆的人员,含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上述(3)、(4)条所述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8)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9)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师(旅)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的子女须提供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师(旅)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10)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及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11)新疆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关系人新疆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12)对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范围内的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报考医疗卫生行业岗位时,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部门的认定材料;

  (13)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费4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7月13日—18日(上午10:00开始,下午15:30开始),具体岗位面试分组及时间请于7月11日12:00后登录阿克苏政府网、阿克苏地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或阿克苏招聘网查询。

  2.面试地点:新疆理工学院学术交流中心

  详细地址:温宿县新城区稻香路217号,昌平街(建业街)与稻香路交汇处,温宿县温宿镇稻香路幼儿园斜对面,由新疆理工学院东门学术交流中心宾馆入口进入。

  (二)成绩发布

  1.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本人面试结束后第二日下午16:00后在阿克苏政府网、阿克苏招聘网、阿克苏地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3.总成绩计算

  (1)综合管理类岗位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50%+面试成绩×50%

  (2)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在正式面试开始前90分钟到达指定的面试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正式开始后未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各职业院校教师类(含辅导员、助理讲师)岗位的考生,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测评,时间20分钟。考生需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自行确定2个不同的试讲内容,试讲内容均须提前准备完整教案一式7份(A4幅面,正反打印),面试当天交考场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准备试讲内容及教案的,取消面试资格。

  3.报考柯柯牙纪念馆、地区融媒体中心岗位的考生,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评,时间15分钟。

  4.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15分钟。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2.资格审查需应聘人员本人参加。本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的,可以委托其他人员持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代为审查。

  3.为保证应聘人员身体健康及安全,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地点时,应当佩戴口罩。

  4.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发布,均通过阿克苏政府网、阿克苏招聘网、阿克苏地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97-2281306;

  监督电话:0997-2122453

  工作日上午10:00-13:30,

  下午16:00-20:00期间拨打
 

    附件1:资格审查分组安排表.doc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阿克苏地区)资格审查表.xls
 

  阿克苏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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