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新疆财经大学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精神,现对考核及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学院 | 专业 | 学历 | 身份证号 |
公共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博士研究生 | 130434********101X |
会计学院 | 工商管理 | 博士研究生 | 410323********9502 |
工商管理学院 | 物流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371426********561X |
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 | 博士研究生 | 411421********4420 |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2024年1月1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来电等方式向新疆财经大学纪委和人事处反映。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人事处:0991—7842171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991—7842036
新疆财经大学人事处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