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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4年和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和田县就业服务平台 | 2024-03-0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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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条件与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大中专或相当院校应届、历届毕业生、退役军人、社会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热爱公共管理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工作能力、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纪律观念;

  2.身心健康,无遗传疾病史,无传染病等,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心理素质和能力;

  3.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代以内亲属无精神病史;

  4.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人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需学历证明材料),少数民族考生需取得普通话证书、MHK4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5.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5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名字务必与身份证保持一致),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名应聘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且经资格审查后则不能更改。

  联系人:芦警官电话:18709030111

  (扫码报名)

  3.报名与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网上报名结束后直接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和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楼一楼大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人员需携带《附件1:《和田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田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察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复转军人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6张。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聘用后被查明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二)考察

  考察应聘人员可通过公告中所附考察表正反两面打印,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其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公安机关所在辖区内办理考察手续,重点考察个人、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违法违纪情况、政治思想等方面的表现,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包括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学习资料,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四)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测试内容为1000米(满分:3分26秒、及格:3分55秒)、100米(满分:12秒05、及格:14秒09)、立定跳远(满分:2.69米、及格:2.37米)、俯卧撑(满分:34个、及格:26个);综合成绩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不足1:2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对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吃苦奉献精神、适应能力、心理素质等进行量化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择优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3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一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

  资格审查、考察、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和田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审批备案与聘用

  根据资格审查、考察、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等事宜。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九)其他事宜

  其他事宜应聘者需要及时掌握本人档案所在准确地址,便于后续办理调取档案手续。

  三、招聘职位及数量

  勤务辅警50人,具体见《和田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四、工资待遇及相关保障

  1.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辅警薪酬标准(试用期)3000元,试用期为3个月(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根据岗位职责、学历定薪。

  2.拟订本科学历每月薪酬待遇6311元至7111元左右,大专学历每月薪酬待遇在5511元至5911元左右,(含五项保险、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照《和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标准》执行。

  3.岗位的晋升,原则上应逐级晋升,并在核定指数范围内开展,七级至四级每3年经考核合格,可以晋升为上一等级岗位;四级晋升三级任职时间需满4年以上,择优选拔;三级晋升二级,任职需满5年以上,择优选拔;二级晋升一级,任职需满6年以上,择优选拔;岗位晋升的次月起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

  4.享受规定国家、自治区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休假按照《和田县公安局民辅警休假管理办法》执行,提供住宿周转房,配备基本的生活设施,配发执勤服装。

  5.配偶自愿到和田县工作的,可根据结婚证提供夫妻周转房,符合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条件的优先推荐,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条件的,鼓励自主创业。

  其他未尽事宜由和田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报名表

  附件二:考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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