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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应急管理厅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体检公告

新疆应急管理厅 | 2024-04-08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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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体检安排公告

  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安排,目前面试考核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成绩及体检安排予以公告。

  一、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 9:00前在指定地点集合统一参加体检,届时将由工作人员提前1天电话通知集合地点。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提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集合。

  2.体检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管理,严格遵守体检纪律。

  3.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体检前请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不饮酒;不吃油腻食品、甜食等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日早晨空腹、禁喝水,不嚼口香糖,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女士应特别注意:已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提供医学检验证明,将暂时不安排做放射科等相关检查,择时再检。经期体检人员需提前告知工作人员,待经期结束3天后做妇检、尿常规检查。

  5.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并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5日内,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6.进入体检人员须提交有效联系电话(无法联系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及时关注招聘单位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避免错过招聘工作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因考生未及时关注阅读有关公告,未按公告要求参加体检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行承担。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1-4161375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4年4月8日

  相关文件: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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