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事业单位考试总成绩怎么计算?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受各招聘单位委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笔试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共计3527个岗位545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计算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1.综合管理类岗位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50%+面试成绩×50%。
2.其余岗位总成绩计算
具有较强专业技术含量的专业技术岗位和操作技能强技术复杂程度高的工勤技能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30%+面试成绩×70%;一般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和一般性工勤技能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40%+面试成绩×60%计算。(具体比例设置情况详见《岗位表》附件1)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