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阿克陶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自治区、自治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现就选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范围及聘任期限
拟公开选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10-15名,自治区范围内执业律师或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聘任期限三年。
二、选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公众服务意识,公正廉洁;
2.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3.法学专家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律师应当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
4.热心参与行政复议工作,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6.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业处分。
三、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职责
1.研究、讨论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重大、疑难、复杂、新型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书面咨询意见;
2.为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书面咨询意见;
3.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重要事项,为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共性问题研究提出书面意见;
4.其他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咨询意见的。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30日-2024年1月20日
各单位按上述条件推荐人选,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推荐。
(二)报名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箱:aktzfjd@126.com
(三)报名资料
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律师证或相关资格证书、律所营业执照(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公开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及人选确定
县司法局负责对公开选聘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专业特长、年龄结构等因素,经面试后,择优提出建议聘任人选,提出拟入选委员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人民政府审议。
(二)颁发聘书
拟聘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人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聘任文件、聘书,并适时召开聘任会议。
六、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应对填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请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压缩为一个电子文档(pdf格式,文档以“报名人姓名+所在律所名称(院校或科研机构)命名”),并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报名邮箱aktzfjd@126.com。
联系人:吴昱洁
联系电话:0908-5728761
阿克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