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教师招考信息

首页 > 新疆教师招聘考试 > 招考信息

(公告)兵团第十二师机关幼儿园2025年春季招聘编制外专任教师公告

兵团第十二师机关幼儿园 | 2025-01-16 17:15

收藏

  兵团第十二师机关幼儿园2025年春季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专任教师公告

  第十二师机关幼儿园隶属于十二师教育局,为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169号。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提前储备2025年春季学期幼儿园人才力量。现将十二师机关幼儿园2025年1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与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专任教师(1人)

  招聘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及其他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有三年及以上的幼儿园工作经历。

  2.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有三年及以上的幼儿园工作经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等相关专业,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7.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一致,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8.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心理等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27日

  二、简历投递

  将以下材料扫描成PDF版并按顺序排列,打压缩包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419667214@qq.com;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简历含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在职人员还应提交职称证、工作业绩材料;面试时提供原件);

  三、资格初审

  幼儿园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到园进行面试。

  四、教师岗笔试及面试

  1.笔试、面试方式。

  本次笔试、面试采取“线下分批次、分考场”方式进行。

  2.笔试范围(30分)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

  3.面试内容:视频案例分析+基本功测试(70分)

  (1)由幼儿园提供幼儿游戏视频(3分钟以内),应聘人员现场观看并撰写游戏案例。(30分)

  (2)基本功测试(40分)

  音乐(舞蹈、声乐、器乐等)、美术(艺术形式自选)、体育(武术、足球、篮球、跆拳道、健美操等)三大类项目中任选两项进行展示(多选和其他才艺展示可视情况加分)。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天公布,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试成绩确定。

  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基本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其他岗位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现场公布。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经本人书面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本岗位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费、复检费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体检医院按照该医院的收费标准收取。体检医院原则上为三甲医院。体检不合格不进入考察阶段。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工作主要对入围考生的个人档案原件及个人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对考生进行入职前查询,需提交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证明,并采取多种形式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按照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程序组织体检、考察。

  聘用待遇

  (一)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兵团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二)受聘教师转正后享受“同工同酬”待遇,按学历层级比照事业单位新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转正定级后工资待遇执行,用人单位为受聘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注意

  1.请应聘人员按相关要求的准备,超过规定时限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如应聘填写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公告》由兵团第十二师机关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1—3702457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