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五团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态护林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生态护林员4名
二、应聘人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保密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二)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且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三)安全意识强,不酗酒、不赌博,无其他不良嗜好;
(四)熟悉五团林情、连情、民情。
在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低收入人口、复退军人及从事过林草工作的人员可以优先聘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吸毒行为记录的,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
4、有饮酒或醉酒后驾驶记录的;
三、生态护林员选聘程序:
五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以下简称“聘用方”)组织申报、审核、公示、聘用的程序选聘生态护林员。
(一)申报: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应聘人员向连队、社区提交申请,连队、社区根据选聘条件进行核实,出具推荐意见,并将申请材料以及核实、推荐意见等材料提交聘用方。
1、申报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3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2、申报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前往所在连队、社区办公室报名。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审核:聘用方对申报材料和连队两委推荐意见等进行初审,提出拟聘人员建议名单,按程序报团场。五团根据相关规定审查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三)公示:聘用方在团场、连队办事场所醒目位置对拟聘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拟聘人员提出异议的,由聘用方对拟聘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按程序报团场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四)聘用:公示期满后,聘用方与受聘用人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管护劳务协议应当明确管护劳务关系、管护责任、管护区域、管护面积、管护期限、劳务报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五)选聘各阶段材料应留存建档。
(六)符合选聘条件,认真履行管护责任,年度考核合格的生态护林员,本人申请续聘的,经聘用方公示和确认后,可以续聘。
四、薪酬情况及管理模式
1.薪资待遇:月薪4000-4500元,以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2.管理模式: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实行1年1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不予聘用。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王女士 15299802630 杨先生15292398630
五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