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五师双河市特岗教师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兵教发电〔2025〕4号)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团场、定校、定岗)原则,第五师双河市(以下简称“师市”)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特岗教师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5年师市招聘特岗教师6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疆内外师范类高校师范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并应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四)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应聘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六)报考者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三、招聘工作时间安排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4月15日
面试时间:待定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为:发布公告、现场报名、面试、递补、公示。
(一)发布公告
由师市教育局发布招聘公告和《学科岗位表》,明确报名方式、岗位要求、招聘方式等。
(二)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现场报名地点:第五师双河市教育局考试服务中心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4月15日。周六、日节假日除外,每日10:00-13:00;16:00-18:00。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和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递补
在公示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
(五)公示
第五师双河市教育局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第五师双河市门户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其他
(一)签订聘用协议。按照“三定”原则,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及《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并约定12个月试用期。
(二)体检与培训。招聘人员经兵团审核通过者,直接进入体检和培训环节(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参加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人员不予录用)。
六、相关待遇
招聘兵团特岗教师严格按照国家、兵团相关要求执行,特岗教师享受同城同级别在职教师待遇。具体政策如下:
(一)工资待遇:“特岗计划”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津贴、补贴按地区等级划分,具体为:五师87团学校、88团学校属四类地区,其他团场学校属三类地区。“特岗计划”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一致。
(二)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险及住房公积金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三)经聘用的特岗教师享受师市优惠居住条件,学校提供教师周转房。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一年后,经专业技术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可与在编教师同等条件晋升职称。
(五)特岗教师可享受与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培训政策。
七、联系、咨询方式
第五师双河市教育局:苏老师
联系电话:0909-7677022
附件:1.2025年第五师双河市“特岗计划”学科岗位表
2.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