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执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根据核定辅警用人额度,结合现有人数和工作需要,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分批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6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满十八周岁以上;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国家和兵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户籍地为哈密市或第十三师新星市;
6.具有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7.有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经历的;
8.国家和兵团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兵团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政治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关注十三师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红星之盾”下载职位表、报名登记表、政审表(报名相关文件请在下方附件处扫描二维码下载)。
2.报名时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等扫描件以压缩包格式(储存文件名:某某考生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2024915665@qq.com),等待工作人员通知进行后续程序。
3.政治审查:报考人员面试通过后,需填写政治审查表,由户籍地(或常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至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政治处辅警办。
4.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
(二)笔试
关注十三师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红星之盾”,后续通知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由十三师公安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考试范围为基础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进行面试。
(四)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1.测评项目: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4×10折返跑、纵跳摸高。
2.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上述程序结果合格人员,由十三师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名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规定执行,按照指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最终岗位由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确定,并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调整。
(七)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参照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确定。
(八)岗前培训
由十三师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九)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十三师人社局、十三师公安局驻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招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使用假证,冒充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进入辅警队伍的,一经查实,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本公告由第十三师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第十三师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 0902-2566162
监督电话:
第十三师公安局驻局纪检组 0902-2566953
第十三师人社局0902-256620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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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公安局
202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