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有效缓解学院教师紧缺现状,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经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2024年7月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与哈密职业技术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西北铁路干线工程局天水铁路人员训练所,后分别成立隶属于乌鲁木齐铁路局的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学校和哈密铁路运输技工学校,2012年合并成立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哈密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9年的哈密地区卫生学校、农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后合并为哈密职业技术学校,2014年成立哈密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且毕业院校为“四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上海“软科”、英国“QS”、英国“THE”、美国“US.News”)之一居前200名的高校。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4月30日(含)后出生。
8.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9月)》、《202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详见附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聘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属于“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未解除定向协议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博士研究生5人,专业不限,有至少一年及以上教育教学经历,有高校从教者优先。
四、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和要求。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网址:https://www.xjrc365.com)平台报名,具体操作参考详见《报名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报名截止后开展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5月14日。
(三)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发布招聘岗位专业需求是否一致。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考核采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在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考核成绩、排名,同时按照1: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考核面试。
(五)体检
1.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复检工作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小组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4.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考察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领导小组将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考核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结果,经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录用资格。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待遇保障
待遇参照在职在编人员,具体面谈。
六、招聘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有效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发生,保证招聘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991-6266884。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的招聘相关公告,并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核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91-6266920。
通讯地址: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233号)
附件1:1.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 (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