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及招聘后续环节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及自治区人社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昌吉州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及招聘后续环节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确定
经研究决定,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足1:3岗位入闱资格审查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12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其余岗位按1:3比例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入闱人员详见《2025年上半年入闱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人员信息表》(附件1)。
二、后续环节安排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5月20日-5月22日,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下同)。
2.资格审查地点:昌吉州劳动保障大厦(昌吉州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市内乘坐1路、55路公交车在州劳动保障大厦站下车即到)
3.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资格审查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规定比例最后一名者,一并入闱。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足1:3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入闱。笔试环节有缺考科目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4.资格审查入闱人员须提供《2025年上半年昌吉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考生须保证填写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在资格审查中,经审核发现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加分并在本岗位考生中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的,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反馈,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供以下相应证明:
(1)“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级及以上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证明或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
(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期满服务证原件、复印件;
(3)限木垒县户籍的,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其中: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市、区)、乡(镇)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烈士证明书或地(州)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限中共党员(含预备)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对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范围内的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报考医疗卫生行业岗位时,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部门的认定材料;
(8)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中涉及到专业条件的,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详见附件3)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现场缴纳面试费用,领取面试通知单并签字确认。面试费用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40元/人)收取。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考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及人际沟通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5月30日,考生按照面试通知单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达或未携带相关材料、又不能证明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3.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三)体能测试
1.报考公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入闱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体能测试的标准分别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和《消防文员体能测试标准》(附件5)执行。
3.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有关事宜以组织实施单位通知为准,请相关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注意接收通知。
(四)总成绩公布
2025年6月3日,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结果和总成绩,同时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1.总成绩(管理岗)=(笔试总成绩÷3)×50%+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专业技术岗)=(笔试总成绩÷3)×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1.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须体能测试的岗位同时要求体能测试合格),按具体岗位与入闱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一轮面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附件6)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7)。报考公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还须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报考州消防救援支队的岗位还须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规定的军队陆勤人员标准,具体标准咨询州公安局和州消防救援支队(咨询电话详见附件8)。
4.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经本人书面申请,由州人社局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5.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须体能测试的岗位同时要求体能测试合格)由高分到低分在本岗位入闱面试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6.体检费、复检费均由考生自行承担,由体检医院按照该医院的收费标准收取。
(六)考察
考察由州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分批次采取多种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个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详细考察,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考察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人员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须体能测试的岗位同时要求体能测试合格)由高分到低分,在本岗位入闱面试考生中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州人社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州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2025年7月31日前,2025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应主动向用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纪律监督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情节严重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考生,5年内不得参加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经州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后,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发布变更公告。网站查询方式: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及公务员招考(https://www.cj.gov.cn/p120/sydwzp.html)。
(五)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辅导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资料,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昌吉州人社局负责解释。
工作时间可拨打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政策咨询电话:0994-2347609 2357530
监督电话:0994-2206005
附件:
1.2025年上半年入闱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人员信息表
2.2025年上半年昌吉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6.《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
7.《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