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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疆科技学院2025年第二批招聘事业编制博士专任教师、辅导员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 2025-06-19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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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科技学院202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博士专任教师、辅导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新疆科技学院党委研究,决定2025年第二批招聘事业编制博士专任教师59名、辅导员2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科技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管理,坐落在素有“塞外明珠·山水梨城”之称的新疆库尔勒市。学校有东、西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838.29亩,建筑面积55.79万平方米,其中:东校区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占地面积1986.45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西校区位于库尔勒市鸿雁新区北京路89号,占地面积851.84亩,建筑面积34.79万平方米。

  学校始建于2002年,建校20多年来,连续培养了19届本科毕业生,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大批高素质人才。目前,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5万余人,专任教师768名中正高级职称67名,副高级职称52名,中级职称481名;97.40%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近一届教育部教指委委员2人。

  学校设有11个教学机构,17个党政管理及教辅机构。目前,已开设35个本科专业,涵盖6个学科门类,拥有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课程。继续教育9个专业。已与政府、企业、行业、学校等300余家单位广泛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健全协同育人机制,不断提高师生实践能力。

  (具体见学校网站:https://www.xjust.edu.cn/cms/kjxy.html)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科技学院202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博士专任教师、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目录参考《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附件3),新设专业目录参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

  (四)年龄要求:辅导员岗位原则上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6月20日(含)后出生;博士专任教师岗位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6月20日(含)后出生;

  (五)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5届毕业生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生证明》(附件5),其中:报名辅导员岗位的2025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附件6);

  (七)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八)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 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 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聘用)环节的人员;

  5. 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6. 属于“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未解除定向协议的人员;

  7. 未满服务期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原则及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专业对口原则,坚持择优录用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博士专任教师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引才。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辅导员岗位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五、发布招聘信息

  在新疆科技学院主页(http://www.xjust.edu.cn)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s://rst.xinjiang.gov.cn)、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www.xjrsks.com.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报考人员需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报名入口(http://zp.xjust.edu.cn)进行报名。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1. 博士专任教师岗位自发布之日起全年有效,符合专业需求的博士研究生均可投递简历。

  2. 辅导员岗位报名自2025年6月20日10:00—2025年6月29日18:00。

  3. 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员到校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

  (二)网络报名方式

  1. 应聘者登录新疆科技学院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 所有招聘岗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新疆科技学院招聘网(http://zp.xjust.edu.cn)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

  (1)应聘者注册后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基本资料、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2)报名需上传材料(证件均为PDF扫描件)

  ①新疆科技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审查表(附件2);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

  ③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

  ④专科及以上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及博士学位证的2025届毕业生须填写《毕业生证明》(附件5)后扫描上传;

  ⑤专科及以上各阶段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其他材料。

  (3)网络报名过程中,若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请咨询各岗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上公示。其中辅导员岗位资格审查阶段报名表被退回的应聘者,可在2025年6月29日18:00之前补充资料并重新提交确认,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八、考核、考试

  (一)博士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考核方式

  博士专任教师岗位考核环节为面试。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涵养、专业知识、教学与科研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材料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由试讲、答辩和结构化面试三部分构成。试讲环节由用人单位按照不同专业学科分类确定试讲内容,在面试开始前规定时间内统一通知应聘者进行备课,试讲后由评委随机提问,应聘者进行答辩。面试合格者(含面试成绩并列者)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建评审组,对其科研业绩、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合格人员(含成绩并列者)将按面试成绩排序,按照不少于1:1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二)辅导员岗位采取考试方式

  辅导员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最终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 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入围面试。

  2.面试

  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下视为不及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进行公布。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最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者除外)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并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及排名。

  九、体检

  (一)检查项目及合格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学校将按招聘岗位人数与体检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相关费用自理。

  (三)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科技学院另选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四)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由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学校可按相关规定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公示。

  十、考察

  (一)学校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二)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由于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学校可按相关规定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

  (一)新疆科技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科技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应聘者须在报到前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我校,未转递个人档案的无法正常办理入职手续。

  (四)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科技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6-8612388

  十四、联系方式

  (一)招聘岗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详见附件1。

  (二)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6-8663114

  (工作日10:00至13:30,16:00至19:30)

  十五、其他事项

  (一)在体检、考察、公示各环节,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提出递补的,可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三)应聘人员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重要信息提示。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科技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科技学院202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博士专任教师、辅导员岗位表

  2. 新疆科技学院专业技术岗资格审查表

  3. 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

  4.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5. 毕业生证明

  6. 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7. 同意报考证明.docx

  新疆科技学院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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