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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

中国新疆人才网官网 | 2025-07-04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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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4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信息统一在新疆人才网、“昌吉环保”微信公众号同步

  二、招聘范围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失信、违法犯罪、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6.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法或者正在服刑的;

  7.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选聘范围的。

  (二)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4日(含)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4日18:00-2025年7月15日19:30。(北京时间,下同。)

  (二)现场报名:考生携带《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本人姓名命名)和纸质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各1份、近期1寸免冠蓝底电子版照片,至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环境污染监控中心712办公室进行报名。

  (三)线上报名:《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印证材料以扫描件或图片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965299634@qq.com。

  (四)报名咨询电话:0994-2325902

  (五)资格审查相关要求: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于2025年7月18日在“昌吉环保”微信公众号公布。

  (一)笔试内容范围:笔试重点考察环境保护法基础知识,采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闭卷方式。

  (二)笔试成绩公布:通过“昌吉环保”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入闱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证件及面试通知单。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四)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六、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一)总成绩计算: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总成绩公布:考生总成绩将在“昌吉环保”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七、体检

  1.按照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前1天公布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

  2.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按照相关体检内容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查的,可复查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办理入职手续。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对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入职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九、签订劳动合同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入职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入职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入职,待查核清楚后视情办理。拟入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新入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关系。

  3.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

  十、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请持续关注“昌吉环保”微信公众号,后期相关事宜将通过该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导致无法入职的,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昌吉环保”微信公众号为准。
 

  附件:1.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

  2.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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