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用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人员配置,决定组织开展公开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用岗位及名额
吉木萨尔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6名。
二、选用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本次选用面向全疆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事业心、敢担当;纪律观念强,模范守纪;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业务素质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3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纪检监察、法律、工程项目、经济、会计、审计等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4.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相关任职回避要求,没有其他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关系和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2.被撤销中国共产党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的;
3.被撤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或者期满但仍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用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7月7日至8月1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报名地点:吉木萨尔县文化西路与西域路交汇处东侧(吉木萨尔县纪委监委组宣部)
联系人:段新红
联系电话:18997819212
0994-6915658(传真)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廉洁自律复函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2张等。
(二)资格审查
由吉木萨尔县纪委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用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用资格。
(三)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凡符合选用职位条件的人员均可进入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吉木萨尔县纪委监委负责,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以及德、能、勤、绩、廉、学进行全面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办理手续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交吉木萨尔县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办理行政、工资、编制等手续。
四、选用纪律
选用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附:昌吉州吉木萨尔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吉木萨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