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和《关于下达2019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部分事业单位空编缺岗和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2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储备编计划招聘154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
(40周岁及以下的是指1978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35周岁及以下的是指1983年8月16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的是指1988年8月16日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的是指1993年8月16以后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详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