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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公安机关招聘便民辅助人员(递补人员)体检结果有关事宜的通知

新疆华图 | 2019-11-01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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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根据《2019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递补人员体检结果予以公布,并将考察政审和复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结果

  考生可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urumqi.gov.cn/hrss.htm)人事考试专栏查询体检结果(详见附件1)。

  二、考察政审工作安排

  体检合格的人员,下载打印并填写《2019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考察政审表》(详见附件2),并到“原工作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意见。报到、培训有关通知请考生扫描关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通知(详见附件3)。

  三、复检工作安排

  (一)复检时间

  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考生须9:30前到达集合地点。

  (二)复检对象

  需复查人员。

  (三)集合地点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八支队(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大湾南路699号,乘104、106、109路、915、801路六大市场站〈赛马场站〉下车),建议考生提前查看集合地点。

  (四)有关要求

  1.考生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参加复检,凡证件携带不全的,不得参加复检。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勿食带有颜色的食物(如胡萝卜、桔子等);体检当日勿进食饮水,空腹参加体检;请不要穿连体衣服,适宜穿宽松衣服参加体检。

  3.体检时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疾病史,主动告知体检医师,并自觉接受规定项目检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处理。

  4.复检时身体有特殊情况的,须主动告知体检医师,否则,后果自负;体检过程中不准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或进行暗示,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

  5.考生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经劝说无效的或对体检工作造成干扰的,按取消考生体检资格处理。体检进行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络。

  6.考生在体检期间要服从指挥,体检中应按分组统一行动,不得擅自脱离分组或离开体检场地,违者按取消体检资格或违纪处理。

  7.未能按时到达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复检结果将于11月7日18:00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的通知。

  咨询电话(工作日10:30-14:30,15:30-19:30拨打):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0991-4918669

  附件:1.2019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递补人员)体检结果

  2.2019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辅助人员考察政审表

  3.微信公众号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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