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奎屯市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拟面向全疆选调工作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岗位
(一)选调名额:计划选调8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到奎屯市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
(二)共设二类岗位:一类为审查调查岗位,计划选调4人;一类为监督检查及综合岗位,计划选调4人。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疆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参公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机关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审查调查岗位要求为男性;监督检查岗位及综合岗位性别不限;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4.现任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职级不限),具有3年以上行政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6日;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2年5月6日以后出生);
7.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法律类、财会审计类专业及有纪检监察、公检法、审计、党务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按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与奎屯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存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其他情形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尚在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机关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5月27日。
2.网上报名。本次选调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可登陆奎屯市党建网(网址:http://www.ktdj.gov.cn/)或奎屯清风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于2020年5月27日下午19:00前发送至奎屯市纪委监委组宣部电子邮箱:ktsjwzxb@163.com联系电话:0992-3282080 17309927795。
3.资格初审。对提交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市纪委监委将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0年5月27日前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初审合格者本人。
4.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提交至市纪委监委组宣部(奎屯市阿克苏西路48号,213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条件不便的也可以将以上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
(2)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片以及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按管理权限加盖单位印章);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单位盖章、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
(4)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市纪委监委组宣部依据选调条件要求,提出资格审查意见。参加报考人员须同时签订《选调人员服从岗位安排承诺书》。
5.核发面试通知。经复核符合条件的,核发面试通知。如填报信息不全,应按要求补充填报报名信息,在报名期限内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分期分批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重点考察性格特点、言谈举止、政策理论、逻辑思维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官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部室主任及组织人事部门相关同志组成。
(三)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由市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门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价。
(四)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常委会研究有不符合条件的,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考察、研究。
(五)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选名单在奎屯市党建网、奎屯清风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符合选调条件的,由市纪委监委商组织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和舞弊的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生工作人员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奎屯市纪委监委组宣部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992-3223820
附件:报名登记表
中共奎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奎 屯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