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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0年伊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招募特聘农技人员简章

新疆华图 | 2020-05-27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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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提出“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的指示精神,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要求和2020年伊宁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公开、公平、择优、选优”的原则,按1:2比例面向社会公开招募5名特聘农技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对象及条件

  (一)特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

  4.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二)特聘对像

  农业乡土专家;农业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新型职业农民。

  下列人员不再此次特聘之列;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市级聘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审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类型人员。

  二、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4日——5月30日。

  2.报名方式:

  (1)凡有意报名的,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技能证明、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伊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511室现场报名审核,并填写报名表。

  (2)岗位设置。设施蔬菜栽培技术指导员2名;特色作物栽培技术指导员3名。

  (3)组织专家评审。评审时间2020年6月1日,由伊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基本程序为:个人陈述与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专家点题询问;政审考察。

  (4)评审结果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5)签订服务协议。政审合格经公示后,伊宁市农业农村局与特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限12个月(2020年6月1日-2021年5月30日)。

  (6)待遇。根据2020年伊宁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800元/月/人,每年10000元标准。

  (7)管理与考核。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年中抽查和年终考评。同时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动态淘汰制,考核不合格的将不再聘用,对工作负责、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在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三、工作监督及其他要求

  1.本次招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按照报名表内容如实规范填写,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

  3.拟聘人员要服从市农业农村局和农业技术推广站统一安排,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对实训期间违规违纪、造成严重后果、产生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特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4日—30日(报名期间不休息)

  10:30-13:30,16:00-20:00

  报名咨询联络人:陈东明(农业技术推广站助理农艺师)

  联系电话:13565238972

  伊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202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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