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2020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师战略,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决定启动2020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计划引进各类人才6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部分岗位和急需紧缺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二)已取得或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自愿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服务5年及以上;
(五)非师本地在职在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聘用人员。
(六)符合《2020年十三师双招双引工作实施方案》(师发〔2020〕8号)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十三师政务网及相关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及岗位需求目录(附后),自2020年6月11日至6月21日报名。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扫描《兵团第十三师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二维码(附后),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供个人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信息应如实填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后果自负。
(二)面试
通过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现场或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岗位匹配度、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特长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试用期
用人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引进对象,并根据单位和引进人员实际情况安排试用期。
(四)资格审查和体检
试用期间,引进人才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学籍档案和报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查。并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五)公示
对资格审查、体检合格拟引进人员,在十三师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入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优惠政策
(一)凡引进到十三师工作的各类人才,工资待遇遵循“同岗位同待遇、同地区同标准”的原则。
(二)引进的各类急需紧缺人才,除工资福利待遇外,享受以下激励政策:
1.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由用人单位安排周转房1套,五年内免收水、电、暖、天然气、物业、电视及网络等各项费用,其余事宜按照《兵团机关周转住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十三师工作满5年后,有意愿购买住房并继续在十三师工作的,给予2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五年内每月发放生活补助5000元。
2.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由用人单位安排周转房1套,五年内免收水、电、暖、天然气、物业、电视及网络等各项费用,其余事宜按照《兵团机关周转住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十三师工作满5年后,有意愿购买住房并继续在十三师工作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五年内每月发放生活补助2500元。
3.引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取得高级技师以上资格的技能人才;其他具有特殊专业技能且表现优秀的人才。由用人单位安排周转房1套,五年内免收水、电、暖、天然气、物业、电视及网络等各项费用,其余事宜按照《兵团机关周转住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十三师工作满5年后,有意愿购买住房并继续在十三师工作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五年内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500元。
凡有意愿来十三师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在公布的岗位需求目录中未找到合适岗位的,均可向十三师党委组织部、十三师人社局进行咨询和报名,师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应聘人员基本情况,推荐到相关岗位。
六、联系方式
十三师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902-2565046
十三师人社局
联系电话:0902-2501816
0902-256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