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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应届生就业率88%以上!

新疆日报 | 2020-06-26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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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千万家庭的幸福。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保就业保民生的关键所在。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6月14日,自治区印发了《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方案》,明确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目标任务、就业渠道、政策措施和工作责任,人社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着力从四个方面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抓好任务分解

  按照方案要求,自治区人社厅和教育厅将协同配合,做好毕业生离校前与离校后的数据交接工作,通过实名信息管理系统,将离校未签约的高校毕业生,按生源地实名推送至14个地州市,确定各地工作任务。后续,各地人社部门将接手,继续为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不断线服务,使毕业生离校前后就业工作实现无缝衔接。

  二是抓好岗位落实

  前期会同相关部门,梳理摸排汇总了各类就业岗位8.56万个。下一步,人社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岗位落实,做好企事业单位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多渠道实现早就业、快就业。

  三是抓好政策落实

  近年来,自治区制定出台了系列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基层服务项目、参军入伍、就业见习的优惠政策,下一步,人社部门将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充分发挥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的导向作用。

  1.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和南疆四地州及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落实好落户、助学贷款代偿、提前转正定级、工资高定等政策。

  2.对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按企业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最长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落实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3.对高校毕业生参加基层项目的,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报考公务员设专岗、参加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加5分、考研加10分、工龄连续计算等优惠政策。

  4.对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的,按规定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的标准,落实一次性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落实初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

  5.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落实每年最高14400元的税收减免政策。对参加就业见习的,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和岗位补贴。

  四是抓好就业服务

  为确保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不断线、不缺位,更好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人社部门将按照方案要求,持续实施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职业能力提升行动、创业引领“三个专项行动”,全方位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在此基础上,指导各地人社部门做好以实名制为基础的精准服务和全覆盖服务。

  1.以社区、村为单位,实行“首站报到负责制”,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管理实名制台账。重点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逐个联系、逐一了解就业需求,提供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帮助制定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

  2.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手机APP等平台,点对点发布和推送就业岗位信息。根据供求双方特点,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举办小型化、专业化、多样化的线上线下招聘活动。要求各地至少为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提供不少于3次的岗位推荐。

  3.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2年户口和档案托管,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办理就业手续。对延迟离校的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

  4.关心关爱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由各地人社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台账,根据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下一步,人社厅将聚焦稳就业保就业,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在政策落实、服务保障上下功夫,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确保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达到88%以上。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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