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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安排公告

师范高等专科学院院办公室 | 2020-06-29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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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安排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定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精神,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已经结束,现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公告,并对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辅导员岗位面试安排(1001岗位、1002岗位)

  (一)考核形式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事宜由智联招聘公司短信通知考生。

  (二)考核时间:2020年7月2日(星期四)9:30

  (三)考核内容:辅导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每人结构化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面试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60%比例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大学专任教师岗位考核安排(1003-1016岗位)

  1.考核形式:以上大学专任教师岗位考核,分为试讲和专家提问两部分,均采取线上形式,具体考试事宜由智联招聘公司短信通知考生。(1010岗、1011岗、1012岗、1013岗,增加专业技能测试环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考核时间:2020年7月2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3.考核内容:专业教师岗位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及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试讲时间为15分钟,考官提问时间为5分钟。有具体时间要求的岗位,按要求进行试讲。

  4.面试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60%比例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5.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实验小学专任教师岗位考核安排(1017-1021岗位)

  (一)考核时间:2020年7月3日(星期五),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日上午9:00前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核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333号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从学术交流中心大门进)

  (三)考核内容及安排详见附件

  (四)面试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60%比例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面试要求

  参加实验小学线下面试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和7天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并同时出具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通行码进入考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进入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有关要求

  (一)面试结束后,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站主页上公布成绩。

  (二)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人事处联系电话:0991-8898128。

  技术咨询电话:022-58703000转85672/85569

  附件1.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名单.xlsx

  附件2.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面试试讲内容及时间安排.xlsx

  大学各岗位试讲教材章节.zip

  大学各岗位试讲教材章节.z01.zip

  (下载后请将.z01.zip修改成.z01)

  附件4.新疆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实验小学1017岗、1018岗、1019岗、1020岗、1021岗面试安排.zip

  附件5.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线上考核须知(1).docx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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