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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0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员简章

布尔津县人民政府网 | 2020-06-30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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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县工作开展需要,经县委、政府同意,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注重品德、择优聘用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员1名。

  一、招聘职位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0年布尔津县汽车驾驶员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2.持B2照5年以上驾龄,身体健康。

  3.民汉不限、阿勒泰地区户籍。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6月30日--2002年6月30日生人),初中及以上学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有较大驾驶安全违法记录的;有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因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处分期未满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4日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事人才大厅

  3.报名联系人:娜孜古力

  4.报名联系电话:0906-6528381

  5.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驾驶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正面照片2张报名。

  6.报名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合计55元。

  7.注意事项: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填写准确的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如因报考者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5日10:00-14:00由相关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交通法规、文明驾驶,测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试卷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用汉语命制。笔试设置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由组织考试的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调剂补录。

  3.笔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5日18:00-20:00,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事人才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4.笔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7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5.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在布尔津县政府网于2020年7月6日公布。

  (四)实际驾驶操作

  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报考职位1:2进入实际驾驶操作考试,达不到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

  1.实操准考证发放时间:2020年7月6日 18:00-20:00

  2.实操考试时间:2020年7月7日12:00。

  3.实操考试地点:具体详见面试通知单。

  4.实际驾驶操作内容:道路驾驶。

  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或有效证件按时参加驾驶操作。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40%+实际操作成绩×60%。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录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驾驶安全记录等考察,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本职位报考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合格分数线内人员按成绩依次递补考察。

  (八)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按招聘岗位所需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布尔津县政府网进行三天公示。对群众举报有伪造学历,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本职位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培训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三年一签,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合同。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未续订的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此次招聘的人员性质为编制外自聘,被聘用人员无国家正式职工身份,比照同行业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执行。

  三、监督及其它要求

  1.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 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 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

  布尔津县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布尔津县纠风办:0906-6529259

  四、政策解释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6-6528381

  联系人:娜孜古力

  附件1:《2020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员职位表》

  附件2:《2020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员报名表》

  附件3:《2020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员政审表》

  2020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汽车驾驶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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