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以下简称十一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十一师决定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岗位改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十)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一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