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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2020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纪律监督及其他要求

未知 | 2020-08-13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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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田2020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纪律监督及其他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做好2020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0〕35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田地区2020年面向社会第二批公开招聘2354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四、纪律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和田地区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对有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违纪、录用后不到岗、逾期不报到等情形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和田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后果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如有变化的,以网站最新公告或通知为准。

  (五)和田地区教育局、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六)本《公告》由和田地区2020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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