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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0-09-07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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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

  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北京时间)

  2.地点: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楼会议室(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02号,乘坐地铁1号线或3路、17路、36路、44路、61路、308路、903路、907路、908路、920路、923路、931路公交车南门站下车。)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相关要求

  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

  (1)报名表和准考证(各1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所填信息确保真实准确);

  (3)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2),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加分等特殊情况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5)专项招聘岗位的考生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按要求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档案保管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地点到场参加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岗位划分时间段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附件3资格审查分段时间表),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到场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证件、证明的,需作出书面说明,对不作出说明的取消审查资格,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2.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上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或未能提供相关要求的材料,将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使得报考岗位入闱人选产生空缺的,可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无法提供符合加分条件证明材料的,当场核减总分,重新进行排名并确定资格审查人员。

  4.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前来资格审查的考生自觉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工作,资格审查过程中不聚集,保持间隔,全程佩戴口罩。

  联系人:葛德明,联系电话:0991-2822545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7日

  附件: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2.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docx

  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分段时间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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