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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兵团第十二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救援队员

兵团第十二师 | 2020-09-09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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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人社局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救援队员2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同等条件,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和心理健康;

  5、具有良好的品行。

  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吸毒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在境内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纹身和体表检查、体检不合格及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

  7、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

  (二)年龄条件: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对于应急救援队伍急需的特殊人才经审批后可以进一步放宽年龄。

  (三)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消防救援部队规范退出的消防员、部队复员士兵可以放宽至大专学历。

  (四)身体条件:仅限男性,身高165cm以上,体貌端正,裸眼视力不低于4.8,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宽到较差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其他条件:报考消防车驾驶员的需提供B2驾驶证。

  三、人员待遇

  (一)工资待遇:

  参照新招录公务员工资发放。上岗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由十二师应急管理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纳入师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本科学历:应发7511元/月(含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发5821元/月;

  大专学历:应发7423元/月(含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发5752元/月。

  (二)福利标准:

  1.体检费标准,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体检一次,体检标准1000元/人;

  2.单位按规定比例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伤亡抚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4.应急救援队员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带薪休假等参照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简章与报名:

  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并组织报名和完成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以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证明和近期1张2寸免冠照片。

  报名时间:2020年9月8日至9月15日。

  报名地点:十二师应急管理局综合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十二师师部档案馆楼410室)。

  咨询电话:0991-3836048(上午10:30-下午19:30,中午不休息)。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士学位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现场领取报名表。

  (二)笔试:考生按准考证要求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考试范围为基础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测试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4×10折返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按综合成绩排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行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不合格者由排名靠后人员递补。

  (六)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政审。经政审后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

  (七)公示:政审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八)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九)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十二师公安局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招聘简章》由十二师应急管理局综合科负责解释。

  第十二师应急管理局

  第十二师公安局

  第十二师人社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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