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19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2005〕第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20〕34号),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9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62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是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开展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理论研究工作;承办司法厅机关委托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鉴定和社会鉴定机构多次鉴定仍有争议的鉴定案件;承担国家部委和自治区有关部门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承办社会委托鉴定案件。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主要承担惩罚与改造罪犯,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的职能职责,机构级别为副厅级。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戒毒管理局主要承担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等工作职能,机构级别为副厅级。
二、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详见《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9月20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9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7.报考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8.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聘者应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并提供《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附件4);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岗位按附件1要求执行;
9.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少数民族应聘人员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或MHK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方面存在问题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7.与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或原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8.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笔试缴费、笔试等步骤实施。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笔试方式进行。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xinjiang.gov.cn/)、自治区司法厅网(http://www.xjsft.gov.cn/)同步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期限为2020年9月18日至29日。
(二)报名
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xinjiang.gov.cn/)、自治区司法厅网(http://www.xjsft.gov.cn/),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10:30至29日18:00截止(休息时间除外)。
2.报名方式:
①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考试及培训报名系统(https://bmxt.xjrc365.com/,下同)填写考生基本资料,上传证件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X35mm,像素295px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
②登录填写基本信息及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21日10:30至29日18:00截止(休息时间除外)。
③缴费金额100元。缴费前考生必须完整阅读考生须知(详见附件2),阅读完成同意后方可登陆报名考试系统点击缴费,通过微信支付缴费,如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991-4606779。(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④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10月12日起开始打印准考证(休息时间除外)。
⑤中国新疆人才网考试及培训报名系统(https://bmxt.xjrc365.com/)工作时间每日21点至次日早上9点系统维护网站处于关闭状态,请考生上网操作时避开此时间段。
招考单位职位咨询电话:0991-2956411(自治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0991-5592070(自治区监狱管理局)、0991-5171770(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报名缴费技术咨询电话:0991-4606779。
3.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③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5),也可咨询招考单位。
④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⑤每位考生每次笔试只允许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三)考试
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管理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工勤技能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统一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其中岗位代码为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8八个岗位测试写作能力,笔试成绩在自治区司法厅网(http://www.xjsft.gov.cn/)上公布。
2.笔试安排。本次笔试分为模拟笔试和正式笔试,相关安排如下:
①模拟笔试相关安排
(1)模拟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2日-13日09:00—18:00。
技术咨询时间:2020年10月12日-13日每日09:00—18:00。
模拟笔试、笔试技术咨询链接:http://hisalarivip.mikecrm.com/y9aPGl4
技术咨询电话:17716922880(用于模拟考及笔试过程中遇到问题向服务后台反馈)。
(2)模拟笔试前,工作人员通过报名系统后台以短信形式向考生发送模拟笔试通知。
(3)为确保正式笔试正常进行,考生须在2020年10月12日-13日10:00—17:00下载“易考eztest”笔试客户端。下载完成后在短信通知的模拟笔试时间登录笔试系统,输入模拟考试口令进行模拟笔试,未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的考生,正式笔试出现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4)考生须在模拟笔试前,调试完成笔试所需要硬件设备和软件要求,如因考生未参加模拟笔试、模拟笔试未将面试设备调试到可用状态等原因,导致正式笔试不能正常进行,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5)模拟考试成绩不计入正式成绩,完成作答后考生可随时交卷,结束模拟考试。请考生务必完整体验整个作答、交卷过程,以便测试考生个人电脑的软硬件和网络条件。
②正式笔试相关安排
(1)正式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10:00—12:00。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3)开考60分钟后考生可自行交卷,纯客观题试卷笔试时间一个半小时,11:30统一收卷,客观加主观题试卷笔试时间两个小时12:00统一收卷。
(4)工作人员通过报名系统后台以短信形式向考生发送正式笔试通知,请按时间要求登录笔试客户端输入正式笔试考试口令参加在线笔试,因个人原因延迟登录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
3.笔试方式:笔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考生通过自备电脑登录笔试客户端参加在线笔试。考生在线笔试操作说明见附件2。
①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需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
②正式考试前,考生通过接收到的正式考试通知短信,输入考试口令进入考试。可提前30分钟登录考试系统,因个人原因延迟进入考试系统,延误时间仍计入考试总时长。正式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还未登录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
4.考生要求:
①考生自行准备考试设备和场地参加考试,考试系统(电脑客户端)自带人脸核验和全程监控功能,作为第一视角监控;同时在监控机上(智能手机端)全程开启“鹰眼”第二视角监考平台,作为第二视角独立监控。
②用于考试的电脑:
(1)电脑保证能正常上外网且安装Windows(Win7、Win10)或MacOS(10.14以上)操作系统,并配有可正常工作的摄像设备(内置或外置摄像头均可),使用电脑下载“易考eztest”笔试客户端,请根据您考试设备的系统类型选择下载相应的版本。
笔试客户端下载链接:http://bmxt.xjrc365.com(下载位置“我的考试--报考单位--打印准考证位置”)。
(2)考试期间全程使用摄像头,需确保电脑摄像头开启,全程正面面对考生。
(3)进入考试系统前应关闭无关网页和软件,包括安全卫士、电脑管家及各类通讯软件,以免被动弹窗被系统误判为作弊。
③用于使用“鹰眼”第二视角监考平台的智能手机:
(1)带正常上网功能(Wi-Fi或移动数据)且前置摄像头正常工作的手机。
(2)系统版本:Android10及以上或iOS系统11及以上;智能手机浏览器版本:Android系统使用Chrome80以上或Firefox68以上浏览器,iOS系统使用Safari11以上浏览器。
(3)手机支架:将智能手机固定,便于拍摄考生正面进行监考。
(4)手机全程调至正常音量,不能静音,确保考试中能听到监考老师的呼叫。保持手机在前台运行状态,不能最小化,避免被识别为疑似作弊行为。
④稳定且流畅的网络:
(1)网络带宽不低于20Mbps,建议使用带宽50Mbps或以上的独立光纤网络。
(2)建议考生准备4G等手机移动网络作为备用网络,并事先做好调试,以便出现网络故障时能迅速切换备用网络继续考试。
⑤使用设备前应关掉无关应用或提醒功能,避免来电、微信、或其他应用打断考试过程。
(1)苹果IOS设备关闭消息通知方法见:
https://jingyan.baidu.com/article/fcb5aff71285c4edaa4a712b.html
(2)安卓设备关闭消息通知方法见:
https://jingyan.baidu.com/article/e75aca859a5fc3542edac6a6.html
⑥特别提醒:
(1)考试期间如发生考试设备或网络故障,故障解决后,考生可重新进入考试继续作答,之前的作答结果会实时保存;由于考试设备或网络故障导致考试时间的损失、或无法完成考试的,将不会获得补时或补考的机会。
(2)正式考试过程中设有登录次数限制,若超过限制次数,考生将无法再进入考试。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请考生于开考前务必关闭无关网站、退出相关微信、QQ等软件账号,并将相关软件设置禁止app消息弹窗。
(3)在正式开始考试前,请考生将设备及网络调试到最佳状态,电脑端和移动端摄像头全程开启。考试过程中由于设备硬件故障、断电断网等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4)为保障考试能够顺利进行,请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禁止自动更新系统或重装系统。同时,必须关闭QQ、微信、钉钉、内网通等所有通讯工具及TeamViewer、向日葵等远程工具。不按此操作导致笔试过程中出现故障而影响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5)考生所在的笔试环境应为光线充足、封闭、无其他人、无外界干扰的安静场所,考生端坐在距离摄像头50cm(误差不超过±5cm),着白色或浅色无领上衣,笔试时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佩戴首饰(如发卡、耳环、项链等),头发不要遮挡眉毛,鬓角头发需掖至耳后,不允许化浓妆。笔试背景需保持整洁,考生需要保证双手及肩部以上全部呈现在摄像头可视范围内。笔试桌面必须保持整洁,不得放置任何书籍、参考资料等纸质文件。
(6)禁止佩戴入耳式耳机、耳麦的行为。
(7)模拟笔试和正式笔试的通知短信将在模拟笔试和正式笔试前一日向考生进行发送,请考生注意查收。
5.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⑤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岗位,入闱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环节。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入闱面试;
⑥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http://www.xjsft.gov.cn/)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面试入闱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自治区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审查名单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http://www.xjsft.gov.cn/)公布。
资格审查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及工作要求另行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通知。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负责组织实施。
2.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http://www.xjsft.gov.cn/)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
3.面试应聘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5.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总成绩者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7.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工作具体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及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http://www.xjsft.gov.cn/)予以公布。
2.由自治区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组织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体检人员,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4.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自治区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察
1.自治区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2.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者有关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自治区司法厅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招聘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
(九)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七、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实施,其中报名及笔试环节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实施。
八、招聘监督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956514。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http://www.xjsft.gov.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没有任何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请考生切实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附件5: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