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其他事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2005〕第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20〕34号),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9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http://www.xjsft.gov.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没有任何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请考生切实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