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面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2005〕第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20〕34号),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9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负责组织实施。
2.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http://www.xjsft.gov.cn/)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
3.面试应聘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5.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治区司法厅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总成绩者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7.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工作具体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及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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