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30人:招聘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30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21日至2002年9月21日期间出生,其它涉及年龄条件依此类推)。
3.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身体等条件。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教师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0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目录相关专业审核标准,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职位报考。
4.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规定,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实行“先上岗、再考证”。
5.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20年9月21日)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入闱体检程序的;
3.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2017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7.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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