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央机关公选遴选招录公告: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务员工作暨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座谈会部署,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本部门网站、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或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报考本次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职位的,可直接任职。其中,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报考副处长和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职位的,按报考职位任职。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和涉及提拔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10)84201264、84202264
技术咨询电话:(010)84207103、84207104
考务咨询电话:(010)87901806
(时间:2020.11.12—11.28,工作日8:30—17:00)
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10)87901906
(时间:2020.11.24—11.28,每日8:00—18:00)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报名入口点我进入!》》》2020公选遴选报名入口!
点击下载职位表|岗位表>>>>>>>岗位表|职位表|相关附件下载>>>>>>点我!点我!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2021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