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以下简称十一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经研究,第十一师将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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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十一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二、资格复审
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笔试成绩可于11月12日登陆猎聘网直接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注意事项将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