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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安排公告(第二批)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020-11-13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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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定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精神,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资格审查已经结束,现对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考核形式: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事宜由智联招聘公司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核时间:2020年11月15日(周日)下午15:30

  (三)考核内容:

  非教师岗1001、1002、1011、1013、1014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1011校医岗、1013会计岗不超过15分钟。

  专任教师岗1003、1004、1006、1007、1009、1010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及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试讲时间为15分钟,考官提问时间为5分钟。有具体时间要求的岗位,按要求进行试讲。

  (四)面试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70%比例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二、其他事项

  (一)面试结束后,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网站主页上公布成绩。

  (二)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如影响录用,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991-8898128。

  技术咨询电话:022-58703000转85672/85569

  附件: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试讲内容(第二批).xlsx

  附件:专任教师试讲教材.zip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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