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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塔里木大学人事处 | 2020-11-19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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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兵团教育局的统一部署,2020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9年9月及以后入职,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及以往未申报人员。教师、科研、辅导员、实验岗位人员必须申报认定。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4.身体和心理素质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新教师〔2010〕8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申请人员应参加高等学校举办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书。

  6.申请人员应具备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经测试合格。

  7.申请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网上申报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00)。

  打开链接http://sfxy.shzu.edu.cn/jszgsqlc/list.htm,详细阅读教师资格资格认定申请人手册;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在网站首页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教师资格资格认定申请人手册要求,注册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申请)。

  注:1.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点击“正式提交”并确认后,所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部分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

  注:2.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注:3.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对于相同学段相同学科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

  网上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

  四、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20年11月23日。

  2.确认地点:塔里木大学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16)。

  3.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最高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

  (3)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4)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或中国汉语水平考试等级证书复印件(母语为非汉语的教师提供);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表三份(不同评委各一份);

  (6)体检表原件一份;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以上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学院填写“原件已审”字样,并加盖公章。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将取消申请认定资格,责任自负。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安排

  申请人在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同时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所有人员按照所属学科向相关学院提出测试申请,测试由学院组织实施,填写相应表格,评委不少于3人)。

  六、其他

  教师资格认定费按新发改收费〔2011〕1024号文件规定,待领取证书时按实际产生费用收取。

  申请任教学科的选择坚持“学用一致”的原则,即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联系人:许凌博赵彦强

  联系电话:0997-4680614

  附件:1.教师资格证网报流程图解

             2.兵团高等学校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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