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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乌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核酸检测人员总成绩及体检工作有关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社局 | 2020-11-29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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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2020年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酸检测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20年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酸检测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总成绩予以公布,并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2020年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酸检测人员总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对象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二)体检时间

  2020年11月30日(周一),考生须8:00前到达集合地点。

  (三)集合地点

  详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体检费450元现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佩戴口罩(另备用一个)、签字笔和七日内(含体检当日)乌鲁木齐市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单或“智慧健康乌鲁木齐”微信公众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单(打印版)参加体检。

  (二)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勿食带有颜色的食物(如胡萝卜、桔子等);体检当日勿进食饮水,空腹参加体检;请不要穿连体衣服,适宜穿宽松衣服参加体检。

  (三)体检时考生应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个人疾病史,并自觉接受规定项目检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处理。

  (四)体检时身体有特殊情况的,须主动告知体检医师,否则后果自负;体检过程中不准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或进行暗示,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

  (五)考生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经劝说无效的或对体检工作造成干扰的,按取消考生体检资格处理。体检进行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络。

  (六)考生在体检期间要服从指挥,体检中应按分组统一行动,不得擅自脱离分组或离开体检场地,违者按取消体检资格或违纪处理。

  (七)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将于2020年12月1日(周二)18:00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统一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考生自行到医院体检的结果不予认可。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的通知,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报考单位。

  咨询电话(工作日10:30-18:30期间拨打):

  详见发布简章《岗位表》

  附件:1.2020年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酸检测人员总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2.2020年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酸检测人员体检集合地点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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