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安排公告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2013〕14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工作均已完成。现将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工作安排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1日(5个工作日)。
二、体检有关要求
(一)总体安排
本次体检分2批次,具体体检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按照体检日程安排,进入体检环节考生2020年12月17日至18日每日早上07:15分别在自治区司法厅(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626号)、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380号)、自治区戒毒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骑马山路300号)集合。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1张一寸照片(无底色要求,背面粘贴双面胶)及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按时到指定集合地点参加体检。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2.体检表中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内容,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3.体检前一天注意清淡饮食,保证良好作息,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空腹(不喝水、不吃饭),体检时不要佩戴隐形眼镜、贵重饰品和咀嚼口香糖。
4.女性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完后将检查报告交回体检中心。
6.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每人470元(现金)。
7.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未携带相关证件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8.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各考生请确保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监督电话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监察组:0991-2956514。
四、体检咨询电话:
自治区司法厅:0991-2956569;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0991-5592070;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0991-517177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