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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一〇四团2020年12月招聘社区工作人员

104团招聘 | 2020-12-17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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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〇四团2020年12月招聘社区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招聘社区工作人员40人,其中紫金城片区社区21人,师部片区社区13人,团部片区社区6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团场职工子女优先)、复员转业军人(学历适当放宽)。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出生),有地方社区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3.应聘人员为民考民的,国家通用语言水平须通过MHK成绩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测试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4.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及心理疾病;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12月11日通过104团招聘公众号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2月11日至12月17日为报名阶段,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开考比例达到1:3,比例达不到削减岗位。应聘人员填写《一〇四团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将身份证、学历证、学信网证明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片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报考邮箱1214641536@qq.com;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三)笔试

  12月19日上午笔试,测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1:2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5日内向社会事务办公室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一〇四团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附件2)。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审议、公示

  根据审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参照社区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工资为3727元/月,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工资加绩效4763元/月。

  (十)咨询监督热线

  咨询热线:于女士:0991-8721209

  监督热线:原女士:0991-8757872

  附件下载:

  附件1.xlsx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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