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当兵的历史是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参军报国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谁选择了军营,谁就选择了光荣,选择了责任。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好男儿,当兵去!
一、兵役登记规定
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至6月30日。应征报名时间:男兵报名时间:上半年应征报名:12月10日至2月20日;下半年应征报名:4月1日至8月15日。女兵报名时间:上半年应征报名:12月10日至2月15日;下半年应征报名:6月26日至8月15日。批准入伍时间:春季征兵3月1日批准入伍;夏秋季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
二、基本身体条件
应征报名(男兵)招收对象:上半年应征报名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应征报名(女兵)征集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视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三、应征入伍程序
(一)男生报名程序
1.网上登记。在报名结束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公民(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初审初检。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需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
3.体检政考。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以及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将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4.走访调查。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6.依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7.批准入伍。体验、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女生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青年《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结束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预征对象的女青年,系统初审后,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登记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2.初审初检。女青年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考核表》、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户口薄(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3.体检考评。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4.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根据兵役机关通知,将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交应征地县级兵役机关,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省级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前,体检和政中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案陆考证分数由高到低的填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
6.张榜公示。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7.批准入伍。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四、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一)资助对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二)资助标准: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资助程序:①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②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③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④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为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切实提高征集大学生数量和质量,教育部在原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又出台了6项新举措:①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从2015年起,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②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③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对应征入伍义务兵退役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④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报义务员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⑤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资。⑥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五、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官服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国家规定,边疆、民族地区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招录符合职位要求、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应当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
木垒县各乡镇报名联系方式:
博斯坦乡武装部:张世凯(部长)18199267077
英格堡乡武装部:徐吉超(部长)15389966378
东城镇武装部:李永海(部长)18699438020
雀仁乡武装部:王金涛(部长)18099377528
白杨河乡武装部:祁万有(部长)18997811800
乌孜别克族乡武装部:肉孜(部长)13565328781
西吉尔镇武装部:任金元(部长)18209948908
大石头乡武装部:魏建新(部长)13565608725
照壁山乡武装部:杨再明(部长)13999544956
新户镇武装部:木尔扎别克(干事)18899666495
木垒镇武装部:田俊龙(部长)13899674922
县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994-496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