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招聘对象
为做好2020年昌吉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2020年昌吉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9名,其中:考试招聘36名,考核招聘83名。
02招聘对象
学历、年龄、专业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应、历届毕业生,招聘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的;
3.企业单位在职且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4.已纳入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曾经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被不予录用(聘用)未满5年的,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受到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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