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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体检结果公示和考察公告

塔城地区人社局 | 2021-02-03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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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2020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体检工作已初步完成,现将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并将考察环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凡体检合格考生均进入考察环节。

  (二)体检不合格考生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逾期未提交复检申请的,视为默认体检结果;对于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岗位空缺的,将在本岗位面试合格(公安岗位体能测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无符合递补条件人员的岗位纳入空缺岗位公开补录;递补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三)进入考察考生在附件中下载打印(A4纸正反打印)并填写《考察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考察工作自2021年2月2日起至2月21日。

  (五)各县(市)人社局负责本地招聘岗位、地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察工作。

  (六)进入考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等待考察单位通知或主动与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或报考单位主管部门)联系。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含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者)出现岗位空缺,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安岗位须体能测评合格),并进行体检、考察。

  上述各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塔城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 系 人:韩敏生、巴拉盼

  联系电话:0901-6230237、6239549

  附件:

  1.塔城地区事业单位考察工作联系方式

  2.2020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结果公示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一批)

  3.2020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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