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因工作需要,招聘工作人员5名,限男性。
(二)岗位职责。
从事审判辅助、安保工作人员。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2月1日以后出生至2003年2月1日以前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学专业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8.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2021年2月18日-2月22日,每日10:30-18:30)
1.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呼图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605办公室)。
地址:呼图壁县呼芳路与S201路交叉处(人社局联栋大院最东侧)
3.携带资料:
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2张,到现场填写《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上所需复印件均为1份)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拟录用人员之前在其他单位就职的,须在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
4.其他未尽事宜,由呼图壁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5.公开招聘工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994-8230862
咨询电话:0994-8230865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