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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塔城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拟聘用公告(第三批)

塔城地区人社局 | 2021-03-05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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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0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结果、进入考察和拟聘用人员公示及相关事宜的公告(第三批)

  各位考生:

  2020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第一批次各环节已经完成。期间因体检放弃或不合格、考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部分空缺岗位,按照《简章》要求,我们对部分空缺岗位按照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了递补,并统一组织了体检。现将体检结果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含1名第一批体检结果待定人员拟聘用公示),并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凡体检合格考生均进入考察环节。

  (二)递补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按照《简章》将不再进行递补。

  (三)进入考察考生在附件中下载打印(A4纸正反打印)并填写《考察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考察工作自2021年3月5日起,至3月11日止。

  (五)各县(市)人社局负责本县(市)招聘岗位、地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察工作。

  (六)进入考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等待考察单位通知或主动与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或报考单位主管部门)联系。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二、拟聘用公示及报到要求

  (一)公示时间

  公示自3月5日起,至3月11日止,共7天。

  (二)监督举报

  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有异议的,在掌握真实依据的前提下,可致电或现场进行实名投诉举报,对于恶意举报扰乱考试秩序的,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公示期满后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

  (三)报到时间

  上岗报到时间:3月12日。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投诉举报的,按规定时间到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报到。

  2.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投诉举报的,由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核实后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要求报到上岗;核实后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出现空缺,纳入空缺岗位公开补录。

  未按规定时间上岗报到或未向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请假报备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记入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3年之内禁止参加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塔城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政策咨询电话:0901-6239549、6230237(工作时间)

  监督举报电话:0901-6223804、6268240(工作时间)

  附件:

  1、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通讯录

  2、2020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体检结果公示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三批)

  3、2020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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